分公司怎么也有营业执照
1、分公司有法人吗?
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,它不具有法人资格。
分公司是指在业务、资金、人员等方面受公司管辖,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。分公司是分公司,没有法律上或经济上的独立性,只是总公司的子公司。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、章程,没有自己的财产,以母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。
分公司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,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设立,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。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。虽然有公司二字,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,也没有自己的章程。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二字即可。
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,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,根据经营业务的分类和地域范围,采取设立分公司的管理方式开展合理的分工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。
法律基础:
《民法典》第 472 条
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支机构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
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,具有法人资格,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二、分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
任何分支机构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。由于分公司只是总行设立的分支机构,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,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。
与注册有限公司类似,分公司也要申请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,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。
分公司的执照是“营业执照”,不是“企业执照”《法人营业执照》,不具有法人资格,不需要注册资本,也不需要验资。
那么,如果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,它的营业费用从哪里来?分公司费用、员工工资等费用由总公司拨付。如果分行也有银行账户,总行将预算录入分行银行账户,由分行直接支付相关费用。
即使是独立的会计分公司,也将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税款。 ,分公司无注册资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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